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14 |
(四)》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股票发行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股票发行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 指 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 元指人民币元 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说明书 1-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泰谷生物 证券代码:430523 挂牌日期:2014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龙路199号标志麓谷商务中心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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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5504118 传真:0731-85505108 法定代表人:曹典军 董事会秘书:段传武 所属行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 主营业务:有机物料腐熟剂(秸秆腐熟剂)、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 菌剂(微生物肥)、水溶肥料等肥料产品;
生物兽药、微生物饲料添加剂等产品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相关生物技术、环保技术、养殖技术的研发、应用及推广 服务.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本次股票发行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项目建设用款及新增控股子公司 投资款,这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 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说明书 1-3-3 拟请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发行新股时,在册股东 对新发行的公司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公司将另作安排.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除非该次股东大 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之规定,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现有股东优先认购.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智远新三板分级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智远新三板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资管计划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标的:泰谷生物(股票代码:430523)股票定向增发项目 规模:等价融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 (2)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对象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认购对象总数不得超过200名,募集资金不得低于 10,000万元.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 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3)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来源 认购对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筹集的 资金. (4)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 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24+N月. (5)本次发行对象的备案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5年12月4日核发的《关于招商证券资产 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说明书 1-3-4 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招商智远新三板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 函》 (中基协备案函[2015]1777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招商智远新 三板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备案. (6)本次发行对象的管理人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3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 元人民币,注册号440301112505900,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证券资 产管理业务.2015年1月26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号)核准设立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