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4 |
三、人员招聘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 务人员积极报考.
(二)名额分配.
2017 年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指标共计
300 个,主要安排 在我区
48 个贫困县,由自治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统筹安排各县名额,由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统筹安排县域内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1)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 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 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 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 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 全科医生, 不列入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 畴.
(四)招聘程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 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桂人社发 〔2011〕
155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 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通 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以直接考 核的方式招聘, 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 1:3 比例的限制,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 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 等. 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2017 年招聘任务原则上须在本方案下发后
3 个月内完成.
(五)岗位培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 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人员管理
(一)签定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 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 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
4 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 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 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 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 岗位, 搭建工作平台, 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 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 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
对 考核不合格者, 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 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 全科医师, 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 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 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