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14

六、其他事项 按照 《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发 改社会〔2010〕561 号),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 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 服务,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鼓励和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学 会、 高等院校和社会非营利组织等参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 施的相关工作.鼓励社会各界采取设立专项基金奖金、补助等方 式,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支持.

七、组织实施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重 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 案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要将全科医生特 设岗位计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和健康扶贫 工程,加大投入,统筹推进.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计 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制、中医药、医改等部门定期 会商、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顺利推进.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 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负责全区特岗全科医生工作的规划和指 导.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全区特岗 全科医生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指导与督查全区特岗全科医生项目实施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编办负责指导各地做好特岗全科医生项目实施涉及 人员编制的工作. 设区市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指导和督 促、协调工作,推动项目实施. 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实 施县域内特岗全科医生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本县年度需求,制定 本县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特岗全科医生在县域内待遇保障、流动 配置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地全科医生特岗招聘人员报名、 资格初审、考核考察等工作,并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定. 特岗全科医生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在特岗全科医生聘期 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推进试点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为确保掌握进度,执行每月一报制度.各县(区)每月底将 工作进度上报各市卫生计生委,各市于次月

5 日前,以市为单位 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联系人及

电话:黄鲁飞 0771-2822606,15289568000.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 岗位计划名额分配表 2. 广西艰苦边远地区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3. 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计划申报审核表 4. 广西艰苦边远地区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进度表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名额分配表 (

48 个贫困县) 序号 市县乡镇卫生院 总数 无执业医师乡 镇卫生院总数 中心卫生院 需求计划 分配名额 标准 (万/个) 补助金额 各市合计 分配名额

1 马山县

11 1

4 0

1 6

6 2 隆安县

12 1

4 0

1 6

6 3 南宁市 邕宁区

6 0

2 5

5 6

30 7

4 融水县

20 4

5 5

7 6

42 5 三江县

15 4

4 5

6 6

36 6 柳州市 融安县

12 1

4 9

9 6

54 22

7 龙胜县

10 3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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