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15
Q D C R-2

0 1 8-0

1 2

0 0

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文件青人社规 〔

2 0

1 8 〕5号 关于印发 《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 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 《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 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2018年3月1 5日―1―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协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 构协议管理,提高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满足多元化 照护服务需求,促进长期护理保险 ( 以下称护理保险)健康 可持续发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关于完 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 ( 人社 部发 〔

2 0

1 5 〕9 8号) 、 《 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 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 人社厅发 〔

2 0

1 6 〕1

3 9号) 、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 通知》( 青政发 〔

2 0

1 8 〕1 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是指经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确定,并签订 《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 务机构医疗护理服务协议书》( 以下简称服务协议) ,为失能 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的医保住院定点机 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专业护理服务机构、医保社区 定点医疗机构等 ( 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 第三条 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对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负责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 ―

2 ― 机构具体承办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 协议管理工作.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 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辖区内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 二)市场竞争,诚实守信;

( 三)动态管理,能进能出;

( 四)专家评估,择优确定;

( 五)兼顾公立与民营,鼓励连锁化、集团化发展. 第五条 申请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生计生、民政、工商等部门相关证照,军队医疗机构应经军队主管部门 批准开展有偿医疗服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设置会计 岗位,会计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使 用会计电算化.药品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使用药品管理系统 软件,配备合理数量的养老护理员,为本机构符合条件的医 护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除上述条件外,根据申请业务不同, 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专护业务

1 . 取得住院定点医疗资质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 心脑血管病和老年病诊治为主的三级医院.崂山区、城阳 区、西海岸新区及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心脑 ―

3 ― 血管病诊治为主的二级及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2 . 专护床位数不少于2 0张.

3 . 至少配备2名承担专护业务的专职执业医师.其中,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至少1名.执业医师与床位数配备 比例不低于1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