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5 |
2、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中银・ 法律意见书 1-7-5
3、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
5、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作出批准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决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2、发行人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有关授权范 围、程序合法有效.
三、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 根据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范围为: a. 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
b. 非公司在册股东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c.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 织. 其中,新增法人投资者需满足条件: (1)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 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新增自然人投资者需满足条件: (1)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
5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 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 中银・ 法律意见书 1-7-6 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符合 b、c 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35 名.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