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15 |
2016 年2月,科技标准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 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函中确立了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 息化部、各省环保厅、科研院校、环保设备企业、应用企业以及环保部各职能部门等
69 个 单位、部门发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回函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有
12 个,共收到反馈 意见
83 条,编制组认真分析和吸取了各条修改意见并对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 善. (4)调整为工艺类规范后再次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6 年8月30 日和
9 月8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召开了两次火电行业技术文件编制 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科技标准司要求将已完成征求意见的《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 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修订为适用于各行业的《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 范》 ,即将原来污染源类规范调整为各行业均适用的工艺类规范.按照部里的统一要求,编 制组通过进一步的扩展调研和内部专家讨论,在《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 流化床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补充、完善和调整,于2017 年6月再次形成征求意见稿 和编制说明.
4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4.1 污染物排放标准 (1)火电 我国燃煤电厂现行的有效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11) ,其 规定的 SO2 排放标准如下表 4-1 所示. 该标准同时规定重点地区的火力发电锅炉需执行大气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 S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