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6 |
(三) 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 对管理人员的监督 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 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年度履职主要意见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
3 -
(一)关于公司依法独立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监事会 主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 的督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 程》 ,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负责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 对所涉及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本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体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存放、使用和 管理募集资金,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 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 监事会对公司出售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同意公司将佛山睿优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股 权转让给黑石集团控制的公司 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本次交易转让价格 合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后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
4 - 定,均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的措施,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