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16 |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 治理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忠实履 行了诚信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有 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检查和审核, 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18 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符合 《会 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6 年10 月到账,并于
11 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 《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 规之情形,符合相关要求.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 认为: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是在双方 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并且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 , 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范围, 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 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 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 有效防范了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