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6 |
(三)居间报酬支付 1.乙方作为居间机构为甲方介绍投资者,当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 同》 ,签署《居间人身份确认书》 (见附件 1) ,并发生实际交易后,甲方则按本 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2.乙方必须指定本机构银行账户用于居间报酬结算, 该账户还须得到甲方确 认,不得通过其他方式或他人银行账户代替. 3.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本机构银行账户为: 收款人全称:公司_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_ 银行账号:6222022222222_ 4.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居间报酬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汇入上 述账户. 5.当乙方指定的本机构账户发生变更时,须以附件 4《居间机构变更本机构 银行账户的申请书》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于下一个结算月生 效, 否则甲方仍然将上述账户视为有效账户. 新指定的账户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 四条第
(三)款第
2 项的要求.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 暂停居间业务、缓发部分或全部报酬、扣除部分或全部报酬、不予续约或立即终 批注 [LU4]: 须为工商银行
4 止合同,及向有关部门通报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合同事项做出调整, 并 按本合同确认的主要联系方式(如手机等)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监督与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向投资者提供居间业务, 甲 方不承担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外的任何责任. 4.若乙方介绍的投资者填写《解除居间人身份申请书》 (见附件 2) ,要求甲 方解除与乙方居间关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投资者与乙方的关系, 并通知 乙方,但不影响其他投资者与乙方的关系. 5.若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居间业务报酬发票,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 部报酬、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 6.乙方介绍的投资者,因达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休眠账户认定标准, 或者在开户后
6 个月内没有入金或没有交易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投资者与 乙方的关系,但不影响其他投资者与乙方的关系.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但不提供除本合同约定 外的其他业务费用,不承担除居间关系外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在开展居间业务时的所需材料.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 介绍的投资者是否符合要求,负责管理该投资者的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 控制及保证金等事项. 甲方有权告知投资者其与乙方存在的服务关系,要求投资 者对居间机构身份进行书面确认,并可告之投资者服务关系的持续性.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报酬. 但乙方应自行承担开展居间活动所发 生的各项费用,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2.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开展居间业务时的所需材料.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 成投资者资信调查, 如实向投资者介绍甲方的基本情况, 向甲方介绍投资者情况, 向投资者明示其居间机构身份, 如实向投资者告知有关签订合同的事项, 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投资面临的风险,积极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乙 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与期货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