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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东亚地区代表处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9号 齐家园外交公寓3-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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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icrc.org ? ICRC,10.2009 尼尔斯?梅尔泽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顾问 国际人道法中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定义的解释性指南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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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38 目录 序 致谢 概述 1.《解释性指南》的目的和性质 2.平民参加敌对行动的问题 3.关键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如何解释 第二部分:建议与评注
一、平民的概念
(一)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平民的概念 1.平民、武装部队和民众抵抗概念的相互排除 2.武装部队 3.民众抵抗 4.结论
(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平民的概念 1.平民、武装部队和有组织武装团体概念的相互排除 2.国家武装部队 3.有组织的武装团体 4.结论
(三)私人承包商和文职雇员 1.与私人承包商和文职雇员有关的特殊困难 2.国际性武装冲突 3.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4.结论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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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概念
(四)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是一种具体行为 1.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这一概念的基本要素 2. 限于具体行为 3.结论
(五)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构成要素 1. 损害下限 2. 直接因果关系 3. 交战联系 4. 结论
(六)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开始和结束 1. 准备工作 2. 部署和返回 3. 结论
三、影响到丧失保护的情况
(七) 丧失保护的时间范围 1. 平民 2. 有组织武装团体的成员 3. 结论
(八) 不确定情况下的预防措施和推定 1. 采取可行预防措施的要求 2. 平民保护的推定 3. 结论
(九) 对在直接攻击中使用武力的限制 1. 国际人道法具体条款中的禁止和限制性规定 2. 军事必要性原则和人道原则 3. 结论
(十) 重获平民保护的后果 1. 不能免于国内追诉 2. 有义务遵守国际人道法 3. 结论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序 保护平民是国际人道法的主要目标之一.根据有 关作战行为的国际人道法规则,平民居民和平民个人享 有免受敌对行动影响的一般保护.为此,该法要求武装 冲突各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区分平民和战斗员,并且只针 对军事目标采取行动.该法还规定不能将平民作为故意 攻击的目标.基于同样的思路,人道法还要求必须给予 落入敌手的平民以人道待遇.这一总原则体现在了包括 禁止一切侵害生命的暴力形式以及酷刑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待遇等大量人道法规定中. 对平民进行全面保护并非始终是国际人道法关注 的重点,尽管这在今天看来可能有些奇怪.但国际人 道法(至少就其条约法规则而言)起源于这样一个时 代:平民居民基本上不受敌对行动的直接影响,也只 有战斗员参加实际战斗.当第一个《日内瓦公约》于1864年通过时,军队交战的战场战线清晰.那时需要 减轻的是士兵的苦难―常常有成千上万的士兵在交 火后受伤或即将死去.只是到了后来,随着武器的技 术革新开始在战争中造成大规模平民苦难和伤亡,保 护平民才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 后,法律不得不去调整平民日益频繁地直接参加敌对 行动所造成的后果.有两种情况较为典型:一是政府 军同争取殖民地人民自由的 非正规 武装组织进行 交战的民族解放战争.1977年《第一附加议定书》 承认这类战争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具有国际性. 二是政府军同有组织的非国家武装团体之间或者此类 团体彼此之间出于政治、经济或其他原因而发生的非 国际性武装冲突,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并且仍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然是目前主要关注的问题.几乎不言而喻的是,这两 类部分平民居民被有效转化为战斗力但也同时成了主 要受害者的冲突,还在继续造成不计其数的伤亡和破 坏. 国际人道法在《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 定书》中规定了一条基本规则,以应对越来越多的平 民地参加敌对行动这一趋势.根据该规则,平民 除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并在直接参加敌对行动时外 ,应 享有免受直接攻击的保护.本《解释性指南》试图解 释的正是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这一概念.在审视这 一概念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不仅必须面对与这一概 念实际应用有关的一些由来已久的难题(例如,一个 人可以白天是受保护的农民,而晚上却成为可被攻击 的战士吗?),还必须面对一些近来出现的趋势,这 些趋势进一步凸显了澄清此概念的必要性.趋势之一 是作战行为明显转向平民居民中心,包括城市战,其 特点是平民与武装人员前所未有地混合在一起.趋势 之二是过去的传统军事职能被越来越多地外包给了平 民,例如私人承包商或政府文职雇员,这就使得区分 享有和不享有免受直接攻击之保护的人变得更加困 难.第三个,也是特别令人忧虑的趋势是那些直接参 加敌对行动的人―无论是平民还是武装部队或团体 的成员―都没有充分将自己同平民居民区分开来. 《解释性指南》对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这一概 念给予了法律解读,旨在强化对区分原则的执行.为 了使禁止直接攻击平民的规定得到充分遵守,必须将 武装冲突―不管是国际性还是非国际性―各方的 军队同平民相区分,将从不直接参加武装冲突的平 民同那些单独、零星或无组织地直接参加武装冲突 的平民相区分.本文试图通过对如何解释与直接参 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加敌对行动这一定义有关的国际人道法提供指导, 从而促进这些区分.为此,本文探讨了以下三个问 题:就区分原则而言谁被视为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