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16

b) 认证机构应提供证明其过程符合《TL9000 认证机构作业规程》以及 《TL9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关附录要求的文件. c) TL9000 审核员的名单及培训证明;

d) 在与通讯业有关的范围内颁发 GB/T19001(ISO9001)认证证书的复 印件. R2 业务范围 CNAS 受理认证机构 TL9000 认证范围的认可申请,按CNAS-GC11 附录 A 中的业务范围分类. R3 认可评审与认可决定 R3.1 认可评审过程 CNAS 对TL9000 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过程(文件评审、现场评审、见证评 审)和认可决定以及其后监督管理的相关程序见 CNAS-RC01. R3.2 见证评审 a) 对申请从事 TL9000 认证的认证机构,CNAS 将安排具备 TL9000 审核 员所需全部资格的评审组见证认证机构的首次 TL9000 审核(包括第一 阶段和第二阶段),以确定认证机构是否满足《TL9000 认证机构作业 规程》和《TL9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关附录的要求,并将认证机 CNAS-SC12:2010 第5页共10 页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构成功通过见证的日期通报 QuEST Forum. b) 必要时,CNAS 见证评审组可包括外部专家或观察员,CNAS 将负责利 益冲突的避免、可用性和适时性等事宜. c) 如果认证机构没有通过见证评审,认证机构应负责对任何已审核过的组 织采取补救措施.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应与见证评审所发现问题的内容和 严重程度相适应,并事先征得 CNAS 同意.在CNAS 接受认证机构对见 证评审所发现问题采取的纠正措施前,认证机构不应进行其他 TL9000 审核. d) 见证评审项目可以是完整的 TL9000 审核,也可以是从 GB/T19001 (ISO9001)扩大 TL9000 认证的审核. R3.3 认可决定 在获得 CNAS 认可前,认证机构不得在认证证书上使用 TL9000 标志或字样. 获得 CNAS 认可后,认证机构可将获得认可前已审核过的且符合 TL9000 要 求的组织的 ISO9001 的证书更新为 TL9000 证书. TL9000 认证机构不得在 TL9000 认证证书或认证决定文件中使用 IAF-MLA 互 认标识及 IAF-MLA/CNAS 国际互认联合标识. R3.4 获得认可的 TL9000 认证机构信息公布 CNAS 保持获认可的 TL9000 认证机构的最新名单,名单变化时 CNAS 将通 知QuEST Forum,并标注出相对于以前版本的变化.在认可数量减少时,CNAS 将立即向 QuEST Forum 正式通报. R4 认证信息通报 R4.1 认证机构作出 TL9000 认证决定后,应根据 QuEST Forum 要求上传认证决 定相关信息,并根据《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3)的要求每月将认 证决定的相关信息报送 CNAS. R4.2 如果获证组织的认证内容(组织名称、地址、认证范围等)有所变更(包括撤 CNAS-SC12:2010 第6页共10 页2010年07月21日 发布 2011年04月28日 第一次修订 2011年04月28日 实施 销),认证机构应根据 QuEST Forum 要求上传认证变更(包括撤销)的相关信 息,并根据《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3)的要求每月将相关信息报 送CNAS. R5 TL9000 认可要求的变更 CNAS 对TL9000 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与 QuEST Forum 的相关文件及解释保 持一致.在QuEST Forum 相关文件发生变化时,CNAS 将书面通知申请和已获得 CNAS 认可的从事 TL9000 认证的认证机构,并对转换作出必要的安排. C 部分 C1 组织 C1.1 认证机构必须按照 QuEST Forum 对TL9000 认证机构的要求和 CNAS 的认 可规范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C1.2 开展 TL9000 认证的认证机构在公正性委员会中应有专家具备通讯业经历, 同时熟悉 CNAS-GC11 附录 A QMS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特定范围的专业知 识. C2 人员 C2.1 认证机构使用的审核员应是 GB/T19001 审核员并且符合《TL9000 认证机构 审核员的资格和经历要求》中的要求. C2.2 必须按照 CNAS 认可规范的要求,对参与 TL9000 认证的人员进行专业能力 的评定,并保持最新的记录. C2.3 至少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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