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17 |
对所流失资产缺少法律权利并不能剥夺被迫迁移者获 得此类补偿或其它援助形式的资格. c) 移民计划中确立的补偿费是指向流失资产的个人所有者或集体所有者支付 的全款,没有贬值或税费扣除或出于其它任何目的的扣除. d) 当所征用的是耕地时,应该尽量提供土地对土地的重置. e) 住房、商业或农业用地的重置,应该与所流失土地具有等同的使用价值. f) 移民过渡期应尽量缩短.资产补偿应该在影响发生时间之前,以便在实际 移民之前建设新房,搬移或重置固定资产,采取其它必要的缓解措施. g) 被迫迁移者将获得支持(直接援助或津贴)以满足搬家费用或维持暂时生 活状态,直到他们可以恢复生产活动. h) 在移民计划准备过程中应该咨询被迫迁移者,征询并考虑他们在移民安排 可能性方面的偏好;
移民计划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应该可以让被迫迁移者接 触到. i) 移民前社区服务和获得资源方面的水平应该在移民后予以维持或提高. j) 应设立清晰的责任制,以满足征地和移民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确保需要资 金时有足够的资金. k) 应设立清晰的制度安排,以确保所有移民和重置措施都可以有效地、及时 地予以执行. l) 所有移民措施的执行情况都将有充分的安排来进行有效的监控. m) 将建立被迫迁移者可以申诉的方法,申诉程序方面的信息会提供给被迫迁 移者. 5. 中国的法律法规框架 9. 中国所有征地和移民活动都将遵循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 年颁布,1998 年修订) ;
(2)国土资源部《关 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04〕238 号) ;
(3)省级和地方 级的执行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为那些受征地和移民活动影响的人提供补偿和安 置的法律基础.以下是《土地管理法》和第
238 号通知的主要规定. 5.1 《土地管理法》的主要规定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 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 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 地的数量计算.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 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 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 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 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 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 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 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5.2 国土资源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