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7 |
9 3.3.3.所有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投标 3.4.1.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注明 正本 和 副本 .如果正 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所有谈判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3.4.2.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 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地注明. 3.4.3.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文件指定地点, 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任何迟 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在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在封口及骑缝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 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4.5.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6.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等投标. 3.4.7.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5.报价有效期 从开始谈判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 3.6.保证金 3.6.1.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保证金金额: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3.6.3 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1)通过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保证金由报 价人直接存入如下账户(交款时报价人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 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 收款人: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账号:20190272092016010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莲花支行
10 财务联系人:彭小姐 财务联系
电话:0663-8292796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8 年度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双梧社区 垦造水田项目] 2)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由《 广 东省政府采购 信用担保试 点实施方案》 选定的专业 担保机构出 具( 详见www.gdgpo.gov.cn) ;
②有效期超过报价有效期
30 天. ③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传真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 (0663-8292796) 3.6.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6.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 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 3.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