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18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 年3月11 日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3月11 日14:15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28 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 年3月11 日14:15 开标地点:南京市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28 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 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陈一鸣

电话:025-

84211938 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06 栋A座6楼邮政编码:210029

电话:025-87715121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伏、陶军 E-mail:[email protected] -

3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磋商供应商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 项目采购方式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 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 了损害.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 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将

4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6.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 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 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 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3. 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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