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22-11-01 |
000876 证券简称: 新希望 公告编号: 2018-2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5月22 日(星期二)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5月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5月21 日15:00 至2018 年5月22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
339 号明宇豪雅饭 店四楼明宇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2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 代表股份 2,527,037,86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9.9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 表股份 2,235,220,1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0174%;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29人, 代表股份291,817,734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6.92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299,198,1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380,3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751%;
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91,817,7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9216%.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 0.0127%;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6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6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4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6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57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
反对 4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734,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9%;
反对 45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8%;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五)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四川华信 (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4,233,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0%;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弃权 2,483,2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5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393,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27%;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
弃权 2,483,2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00%.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69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33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54,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0%;
反对 3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7%;
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 过.
(七)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 99.9869%;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66,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3%;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
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 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
反对 3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