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10

(五)特殊情况处理 1.结业生:结业生通常是指在校期间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制定课程学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只能由学校发给结业证的学生.国家规定:结业生可由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必须在注明 结业生 字样;

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自谋职业. 2.肄业生:肄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或学业证明,但不具备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资格.从学校批准退学之日起,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其学籍档案转回生源地. 3.提前完成学分学生: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少数学生在读完规定学分后,提出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批准,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生源计划. 4.升学:学校推荐或毕业生应聘时,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说明已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若被录取,已纳入招生计划,应通知用人单位,并应将已办理的《就业报证》退还给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若未被录取,毕业生到该单位工作.

四、遗留问题的处理

(一)就业报到证的改签 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办理就业手续后,原则上不得改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改签《就业报到证》的,在择业期内,可以申请改签.改签《就业报到证》须具备以下材料: 1.原接收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

2.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3.原《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签手续.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改签到省辖市、省直(含省直非国有单位)、部属单位和省外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改签就业手续;

在省辖市范围内改签的,由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改签手续.

(二)就业报到证遗失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的,须由毕业生本人提出补办申请,同时由毕业生就业单位出具 遗失证明 .注意:因用人单位不慎遗失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 遗失证明 ;

因毕业生本人不慎遗失的,由个人提出申请,不需要用人单位开具 遗失证明 . 2.毕业生凭补办申请、就业单位的《遗失证明》,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认真填写后,带上述材料一并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办理. 3.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办办理,重新补发新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遗失补证 . 对于2003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则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生个人申请;

3.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

4.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5.毕业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审核无误的受理当天办结,补办《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报到证证明书》,对于2003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只补办有关证明.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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