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11-28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苏家屯分局关于2019年5月6日拟作出沈阳市苏家屯区佟罗塑料颗粒厂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9年5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024-29829979?传真:024-29829979 ?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市苏家屯区佟罗塑料颗粒厂建设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街道佟罗村 沈阳市苏家屯区佟罗塑料颗粒厂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佟罗塑料颗粒厂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街道佟罗村,占地面积6242.8m2,建筑面积650m2,总投资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颗粒加工,年产量约为500吨. 同意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1)粉尘:本项目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由于工序前为冷却工序,原料进入粉碎机待会带入部分水,且粉碎机为密闭,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因此,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2)非甲烷总烃:项目热熔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均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优良的机械设备并做到及时维护,防止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污染 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制度,以防止设备因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合理规划车间内的设备布局,尽量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远离敏感点摆放 通过以上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环评要求企业定期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噪声治理工作.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1.0kg计,则每年产生量为0.784t/a,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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