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8-01
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月 目录1总则

1 2 一般规定

2 2.

1 设计文件组成

2 2.2 编制企业资质

2 2.3 设计文件签署规定

3 3城市道路工程

4 3.1道路专业

4 3.2 城市立交工程(单独大型立交工程)

22 3.3 支挡结构及高边坡工程

28 3.4 道路交通工程

32 3.5 道路排水工程

36 3.6 道路照明工程

36 3.7 道路绿化和景观

41 3.8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44 4城市桥梁工程

49 4.1设计说明

49 4.2设计图纸

53 4.3计算书

57 4.4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60 5城市隧道工程

65 5.1总体设计

65 5.2 隧道结构设计

69 5.3 隧道防排水设计

74 5.4 隧道建筑

75 5.5 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方案

76 5.6 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

76 5.7 不良地质处治预案

77 5.8隧道施工方案

77 5.9 施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78 5.10 隧道机电设施预留预埋

78 5.11 施工工艺及施工注意事项

80 5.12 隧道通风

80 5.13 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82 5.14 隧道照明

84 5.15 隧道供配电

85 5.16 隧道监控

88 5.17 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计

90 5.18 环境保护设计

90 5.19 主要建筑材料与工程量统计原则

91 5.20 其他说明

91 5.21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91 6城市给水工程

95 6.1设计说明书

95 6.2 设计图纸

112 6.3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130 7城市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

136 7.1设计说明书

136 7.2主要工程量表

154 7.3设计图纸

154 7.4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174 8 附则

180 8.1 名词解释

180 8.2 本规定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180 附录A: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及附表

181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和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行为,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质量,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大中型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小型市政工程项目按本规定执行时可适当简化,维护改善类市政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市政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工程的政策和法规,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制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1.0.4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意见》渝建发〔2016〕28号文的规定,对属于大型项目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三层及以上立交工程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1.0.5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也可适当增加专项篇章. 1.0.6 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的铁路站场、港区、工厂生产区域和居民小区内的小型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本规定的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2 一般规定 2.1 设计文件组成 2.1.1 施工图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如果有)及其他必要的图文资料组成. 2.1.2 综合类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项目规模分册编制,各分册图册封面名称应易于识别总图册数和判别图册内的主要设计内容,宜按 XX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第 XX 册共XX 册XX工程设计图 印制. 2.1.3 项目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如果必要)、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和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行政审批文件以及涉及项目相关主体的书面协议、会议纪要等(复印件或影印件)应作为施工图设计编制依据附于设计文件附件中. 2.2 编制企业资质 2.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企业的设计资质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并应将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证明资料附于设计说明书附件中. 2.2.2 由多个设计企业共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时,设计企业的资质范围总和应覆盖和满足所承接工程专业及规模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等级,且各设计企业只能承担自身设计资质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2.3 编制企业资质除应满足本编制技术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2.3 设计文件签署规定 2.3.1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企业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技术人员签署. 2.3.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设置 设计人、校核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 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和对应手签姓名的签署方式. 2.3.3 项目中某个工程专业已实施注册人员执业制度时,在设计成果文件上还应加盖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的有效注册执业资格印章. 2.3.4 同一项目设计文件中不同专业的专业负责人签署栏不得由同一人签署.同一专业的设计人/校核人、设计人/审核人、校核人/审核人不得由同一人签署. 2.3.5 大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岗位签署栏应由设计经历满10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签署.中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岗位应由设计经历满5年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和签署.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不受本条款限制. 2.3.6 签订设计合同的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多个设计企业共同编制设计成果文件时,文件上应盖印所有参加编制设计企业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设计文件封面应标明全部编制企业,牵头编制企业排名在前.设计单位分支机构公章不能替代设计单位公章盖印在设计成果文件上. 2.3.7 设计文件签署除应满足本编制技术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城市道路工程 3.1道路专业 3.1.1 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 1)项目区位 说明拟建道路在城市交通路网中的位置、设计起终点、与之连接的既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及沿线已建或规划建设的重要建筑物的位置和概况(插入相关图片说明),并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意义. 2)工程规模 简述道路等级、总长度等内容. 3)工程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内容 应说明施工图设计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及具体内容.由几个单位共同设计的项目,应说明设计分工的情况.

2 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规范 1)合同依据 项目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设计委托书等. 2)政府相关批复意见及相关文号 叙述对上阶段设计的批复,工程涉及高边坡、轨道等安全论证的批复及相关批复文件编号. 3)相关勘察、测量、检测报告文件 逐项列出工程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涉及对原道路改扩建进行的检测报告文件. 4)采用标准规范 逐项列出施工图设计采用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等,并注明名称与版本号;

同时对现行规范未涵盖的技术指标部分列出采用的参考标准和规范,并注明名称与版本号. 5)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

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 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 并须将 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 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

3 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相关行政等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涉及轨道等部门审查意见、对高边坡专项论证意见等在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进行逐条说明. 2)若技术标准、建设规模、用地红线等指标与原审批条件相比发生重(较)大改变(补充论证资料),则应将 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 审批通过后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

4 建设条件 1)场地现状 依据调查资料简述拟建道路沿线控制和影响线路平纵横设计的重要建筑物、相交相临的道路、公路、轨道线、铁路线、地上架空线、地下管道、文物、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土地开发建设以及水电设施等相关情况. 2)道路现状(仅针对改扩建项目) 依据城市道路现状质量调查及检测报告资料,简述原有道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挡护构筑物、路面排水等主要工程子项和市政设施完好情况. 3)气象水文 简述建设区域内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如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速、风向、河流水位、流速、地下水位等关键指标参数. 4)地形地貌 引用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中的地形地貌构造描述. 5)工程地质情况 应准确引用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中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水土腐蚀性、特殊性岩土及不良地质、设计岩土体参数取值、线型工程分段工程地质评价意见、结论及建议等. 6)进出场条件 依据调查资料,简述建设项目周边道路情况,项目建设交通情况进行说明. 7)建设条件特别提示 依据相关资料简述建设条件的特点、困难实施条件、特殊性岩土及不不良地质场地或路段、进场困难条件等等. 8)材料来源(或供应) 说明项目所在地的当地材料供应情况,材料数量和质量能否满足要求.

5 技术标准 列表说明道路(主线及辅道、匝道)设计分别选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速度、标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高、路面设计标准轴载、抗震设防标准等,对以上指标与规范限定值进行对比分析. 说明不同技术标准之间的衔接和过渡情况.对现行规范未涵盖的技术指标部分列出采用的参考标准和规范,并说明采用理由.

6 道路平纵横断面设计 1)道路总体设计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大桥和特大桥、隧道、交通枢纽应进行总体设计,主要是道路与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大型地下管线、大型换乘枢纽、城市景观等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道路与规划、已建构筑物、现状地形地物、待建构筑物以及需要分段、分期设计实施道路(含立交匝道)之间的关系. 2)道路平面设计 分段简述道路的平面设计主要技术数据:弯道个数、超高、加宽设置情况、最大半径、最小半径、缓和曲线长度等. 3)道路纵断面设计 分段简述的纵断面设计主要技术数据:坡段个数、最大纵坡、最小纵坡、最大坡长、最小坡长、最大竖曲线半径、最小竖曲线半径、线形组合等. 4)道路横断面设计 分段简述道路总宽度及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如果有)、路缘带、中央分隔带、人行道、绿化带(如果有)等路幅各组成部分的宽度数据、路幅总宽度变化情况.中央分隔带的中分带宽度、中分带设计范围、中分带设计内容、中分带采用路缘石等.

7 道路交叉设计 1)平交口设计 应说明各个交叉口的交叉类型、交通组织方式、路口展宽、交通岛等渠化交通管理方式. 2)立交设计 简述道路立交的分布及设置概况.立交范围内线形、桥梁、雨污排水管道、照明、交通工程、绿化等工程子项设计说明见本编制技术规定中对应的章节条款要求.

8 路基设计 1)路基概况 简述设计里程、总长度、路基长度、路基占线路长度的百分比、其中路堑长度、边坡最大高度、路堤长度、边坡最大高度、特殊路基段落等. 2)填方路基 说明路堤填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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