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8-29 |
一、事项名称 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二、办理依据 1.《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2003年修改);
2.《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0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档案查询室(莒县银杏大道91号).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1.各类组织、自然人查询与其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料,应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原件;
2.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劳动仲裁机关和审计机关查询企业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所在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明;
3.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查询企业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律所介绍信、法院立案证明(受理通知书)和律师执业证;
法律援助人员应提交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通知书或介绍信和工作证;
4.企业(或股东)查阅本企业的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本企业介绍信(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5.已吊销或注销企业股东查询本企业的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
六、基本流程 受理―查询、打印―缴费、取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复印费(A4)0.5元/张,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信息检索费4元/小时/人,材料邮寄费、材料快递费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费用;
材料传真费2元/页(超过5页后每页按1.5元).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办结.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档案查询室(莒县银杏大道91号);
2.电话咨询: 0633―620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