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8-30 |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1.业务描述: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审批事项咨询. 2.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办理事项的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关告知材料;
3.咨询工作程序:咨询人可在东港大队咨询,或者通过拨打电话咨询,窗口接待人员即时答复咨询人. 4.反馈期限:即时反馈.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向交警东港大队提交申请. 1.红色通行证(快速进出市区的外地车辆,时效不超过2天)到指定地点:市区临时通行证申请办理地点办理(详见实施机构). 2.蓝色通行证 申请办理的单位或个人向交警东港大队提交材料.
(二)受理 申请单位或个人货车向东港大队提交申请材料.东港大队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并实地验车,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在《市区通行证审批表》(见附件1)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再到东港大队审核.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市区通行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3――8251969
(四)获取通行证 红色通行证由申请人到临时通行证申请办理地点进行领取;
蓝色通行证由申请人到东港区行政审批大厅交警窗口进行领取.
(五)流程图(见附件4)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东港大队纪检政工科负责对民警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交警东港大队纪检政工科
电话:0633―7992010
(二)行政复议 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联系
电话:0633-8800786
四、表单填写 见附件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市区通行证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单位(个人) 名称 驾驶人姓名 及驾驶证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车牌号码 厂牌及车型 拟运输材料 拟行驶 路线和时间 始发地、目的地 申请理由 驾驶人初审 情况 审查人:年月日车辆初审 情况 审查人:年月日中队领导 审核意见 (盖章) 大队长签名:年月日大队审批 意见 (盖章) 签名:年月日附件2 NO: 市区通行证车号:驾驶人姓名: 车型:驾驶证号: 运输材料 通行时间: 年月日至 月日通行路线: 始发地:目的地: 签发单位(盖章有效) 反面: 货运车辆进出市区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交通高峰(7:00―9:00;
11:30―12:30;
13:30―15:00;
17:00―19:30)时禁行;
雨、雪、雾等时段禁行;
学校、商场、大型场所、医院周边等人流密集路段禁行.
2、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管理.
3、运输散装货物,须采取有效密封覆盖措施,严禁撒漏飘散运载货物,不得污染或损坏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