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2-12-29 |
一、办理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 第十条: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考点设在设区的市.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执行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三)受理考生报名,核实报名材料,初审考生报名资格;
(四)负责为不能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打印准考证;
(五)处理、上报本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
(六)发给考生成绩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三、服务对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四、申请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网上给定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确认.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各考点的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后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七、办理时限 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每年1月至2月;
考试时间:每年5月中旬,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193号文件执行(纸考:每人每科50元,机考:每人每科55元.)
九、咨询方式 庐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电话:0551-65699441
十、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咨询方式:0551-65699510(传真)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核实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第十条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执行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三)受理考生报名,核实报名材料,初审考生报名资格;
(四)负责为不能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