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项目的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经营范围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