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3-03-02 |
8、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为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设备单价和总价,其中进口产品为最终优惠的到岸价格. 谈判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谈判文件中其它表格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谈判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系统集成费、技术培训费、保修费以及其它应有的费用.
10、报价及结算币种:国产设备以人民币报价及结算;
进口免税设备以美元或欧元报价及结算,请注明 免税价:XX美元(或欧元) ,如进口免税设备使用人民币填报的将按照当日外汇牌价折合为美元或欧元报价.
11、付款方式: (1)国产设备和非免税进口设备结算:签订合同并送至天津市教委供应中心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的30%,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进口免税设备结算:采购人自行付款时:需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全款汇入外贸代理公司指定银行,由外贸代理公司对外开具100%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外贸代理公司见供货商发货单即付90%的货款,余款10%于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外贸代理公司给付供货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国库集中支付时:需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款的40%汇入外贸代理公司指定银行,由外贸代理公司对外开具100%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将设备款的60%汇入外贸代理公司指定银行.外贸代理公司见供货商发货单即付90%的货款,余款10%于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外贸代理公司给付供货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日期从合同送至天津市教委供应中心签收后第二日起开始计算.
1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不诚信行为予以记录:
(一)以虚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1.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伪造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
3.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
4.隐瞒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的;
5.虚报产品质量的;
6.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二)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串通围标的;
(三)在采购活动开展前和进行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散发信函等材料,诋毁、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四)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与采购人签订有悖于合同内容协议的;
(五)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六)在合同执行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或者捏造事实和提供虚假质疑、投诉材料,以及不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质疑、投诉的;
(八)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管理部门、评审专家和监督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