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3-05-10 |
8 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采购人另加付违约金;
逾期15日以上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采购人须每日按违约总额的2‰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中标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采购人承担.
3、本合同项下产品交付后,在该产品的合理使用期内,中标人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国家相关部门宣布明令淘汰的,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停止使用该产品,并须于3个工作日内排除该产品安全隐患,若该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或排除后该产品将丧失应有服务功能的,中标人应免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