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3-06-18

(一)区住建部门:主要检查燃气企业经营服务行为,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供气保障措施;

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内容.

(二)区安监部门: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

(三)区质监部门:主要检查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情况,计量器具检定及管理情况,气瓶充装行为,燃气质量.

(四)区消防部门:主要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情况,经营场所和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区气象部门:主要检查防雷措施及定期检测情况.

(六)检查专家:对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全面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内容,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检查.

六、检查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及检查专家按分工开展检查.

(二)各职能部门及检查专家填写《2017年国庆、中秋节前城镇燃气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检查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

(三)检查结果点评.

(四)各职能部门按需发出责令改正文书.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加检查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派专业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参与检查组,各检查人员对部门分工内的检查结果负责,确保任务完成质量.请区安监、质监、消防、气象部门各派1至2人(视现场执法需求而定)参加.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科);

如其他职能部门有发出责令改正文书的,受检单位同时回复文书发出部门.各镇(街道)燃气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加强对类似问题的日常检查巡查.区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对发现需要执法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跟踪处理.

(三)各区直部门检查人员及检查专家请于检查当天8时45分在区住建局大院(桂城天佑三路1号)集中,镇(街道)燃气主管部门检查人员可在检查地点会合. 附件:1.2017年国庆、中秋节前城镇燃气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17年国庆、中秋节前城镇燃气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检查参检回执 佛山市南海区燃气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刘国安,联系

电话:86230166) 附件1 2017年国庆、中秋节前城镇燃气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检查结果汇总表 受检企业 部门 检查结果(或整改意见) 检查人员签字 区住建 区安监 区质监 区消防 区气象 检查专家 处理意见: 以上发现的问题请被检单位迅速整改,于2017年10月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连同整改后照片)报送区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科). 检查日期:2017 年9月日受检企业(有关负责人)签收: 附件2 2017年国庆、中秋节前城镇燃气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检查参检回执 填报单位: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 (联系人:刘国安,联系

电话:18306618666;

王超,联系

电话:1379001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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