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3-07-24
附件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1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档案接收 档案转出

2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档案材料收集 档案材料鉴别 档案材料归档

3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档案整理装订 档案保管 档案数字化、电子化

4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档案查阅 档案借阅

5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存档证明 经历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证明

6 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参军政审 录用考察 入党政审 出国(境)政审 升学政审 其他政审

7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附件2 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服务规范(试行) ?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管理机构资质 接受流动人员的委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

三、业务范围

(一)档案接收和转递

(二)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档案管理和保管

(四)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七)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八)其他需要办理事项

四、服务要求

(一)单位委托人事档案受理 1.委托单位向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单位委托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审核提交的材料. 3.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4.机构向个人原单位开具调档函. 5.机构接收人事档案,审核档案材料. 6.向委托单位出具退回原单位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7.向委托单位发放存档凭证.

(二)个人委托人事档案受理 1.个人提交有效证件. 2.机构向个人原单位开具调档函. 3.接收人事档案,审核档案材料. 4.退回原单位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5.与个人签订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 6.发放存档凭证.

(三)材料归档分类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学历和评聘技术职务材料 5.政审材料 6.入党、入团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任免、工资、出国、退?(离)休等材料 10.其他材料

(四)归档材料鉴别 1.要求 (1)事实准确. (2)材料完整. (3)手续完备. 2.方法 (1)确定材料属于该人员. (2)确定材料属于人事档案内容. (3)确定材料符合清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4)确定材料完整和手续完备. (5)确定材料具有保存价值.

(五)人事档案保管 1.规章制度 建立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安全、借阅、转递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工作人员 按有关规定配备具有政治素质好,熟悉人事管理政策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人事档案查询 1.查阅有关人员人事档案,应出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效介绍信,并申明查阅理由,提供被查阅人身份证号,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告知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4.告知借用、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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