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3-10-23 |
三、分类评价
(一)类别设置 根据各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分行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用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分别排序.具体评价分类如下: 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
B类为鼓励提升类,指经营效益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
C类为帮扶转型类,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需要进行转型提升的企业;
D类为倒逼整治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
(二)比例分布 按照不同行业亩均税收多少,分2种情形差别化确定划分标准. 1.高于或等于全市亩均税收的行业:A类为综合排名前15%左右的企业;
B类为15-70%左右的企业;
C类为70-95%左右的企业;
D类为综合排名后5%左右的企业. 2.低于全市亩均税收的行业:A类为综合排名前10%左右的企业;
B类为10-65%左右的企业;
C类为65-90%左右的企业;
D类为综合排名后10%左右的企业.
(三)特殊情形 对下列情形,按特殊情形规定执行: 1.投产不满2年的新办工业企业、 小升规 不满2年的企业及兼并重组不满2年的企业,暂不开展评价.(由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负责认定). 2.出现以下情况可上调一档或直接列入A类:实交税金正增长,且总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企业;
实缴税金超过1000万元(含),且亩均税收和亩均工业增加值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
实交税金超过100万元(含),且亩均税收和单位电耗税收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企业;
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新三板或境外上市挂牌的企业.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连续调档.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直接列入A类.(由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认定) 3.出现以下情况不列入C、D类(存在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否决情况的除外):高新技术企业或被科技部门评为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属于 单项冠军 隐形冠军 瞪羚企业 的企业;
列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
当年实施重大技改项目的企业;
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不列入D类.(由科技局、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负责认定) 4.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诚信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较大过错责任的企业,不列入A类.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1)环境保护.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环境违法行为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
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由环保局认定) (2)安全生产及消防.发生1起及以上死亡责任事故的.(由安监局、消防大队认定). (3)诚信建设.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各相关单位列入相关领域失信 黑名单 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由法院、发改局认定) (4)土地利用.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存在严重用地失信行为,挂牌未销号的.(由国土局认定) 5.除本部分第
(三)项特殊情形第3条已列情形及农副产品加工等政府扶持类企业外,占地面积10亩(含)以上且未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评价时按实际评定结果下调一档;
占地面积20亩(含)以上且未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直接列入D类.(国土局、统计局、经信局负责认定) 6.列入各级政府明确淘汰计划的企业,直接列为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