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10-23 |
七、易地扶贫搬迁用地落实情况 按照 精准扶贫 、 易地扶贫搬迁 工作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安置资源状况的基础上,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将易地扶贫项目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清单,做好项目的选址和论证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需求.
八、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一)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九个用途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369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60%;
一般农地区1183.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2%;
城镇建设用地区43.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
村镇建设用地区84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
独立工矿区31.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
风景旅游用地区1.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3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
林业用地区10355.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55%;
其他用地区806.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 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了风景旅游用途区. 一般农地区面积变化较大,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一般农地区减少117.36公顷,主要是因为把部分优质一般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8.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管制区,其中:允许建设区1028.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1%;
有条件建设区11.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
限制建设区1592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10%;
禁止建设区13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 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均有所变化,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允许建设区增加104.80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98.56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9.
九、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措施 本次规划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