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4-03-23 |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和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 检察院出具的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证明 . (3)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20000元整). 递交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6:00 之前 递交地点:北京心田祥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古园一区24-11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电汇. 收款人:北京心田祥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世界支行 账号:0200080419024519718 14.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与北京心田祥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心田祥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芳古园一区24-11号??联系人:崔玮
电话:010-67080719 传真:010-8269098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心田祥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合格的投标人: 1.2.1 符合以下规定的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