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5-16 |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以及进一步有效加强重大危险源防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稳步开展并取得实效,市住建委成立由副主任谢青同志任组长,委机关相关科室、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建管科,彭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的总体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对未按时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比例低的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停工的一律予以停工,该整改的责令企业及时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应采取依法停水停电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加强 两场 (市场和现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以及政府投资工程、民生工程等社会影响较大项目的监督检查;
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请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年度总结报告于2017年12月2日前报送我委建管科(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联系人:吴震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