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11-20 |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了解、分析北京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疏解进展及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规模以下高精尖工业企业健康发展.
二、调查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工业样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产业疏解情况两个方面16道问题.
四、调查时间及调查频率 调查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
五、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是抽样调查,即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为抽样框,采用一阶段目录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单位.
六、调查范围及样本分配 北京市16个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抽取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样本量为1197个.各区县调查企业分配情况见下表. 调查样本分配表 区县单位数 区县单位数 全市合计
1197 通州区
175 东城区
11 顺义区
96 西城区
18 昌平区
156 朝阳区
75 大兴区
145 丰台区
92 怀柔区
43 石景山区
21 平谷区
34 海淀区
108 密云县
37 门头沟区
27 延庆县
27 房山区
105 开发区
27
七、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调查方式,企业在 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填报调查问卷,
网址:http://www.bjes.gov.cn/.
八、调查组织方式及分工 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和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工业处负责调查方案和问卷的设计;
对区县一级调查人员的培训,调查工作的督导检查;
调查问卷的审核、回访;
调查数据汇总工作.
(二)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对被调查单位人员的培训;
调查问卷采集、审核和验收.
九、调查质量控制
(一)严格按照本调查方案选取调查对象.
(二)按照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培训参与调查的人员.
(三)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问卷,不得弄虚作假.
(四)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对调查问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应立即核实并要求企业修改正确.
(五)调查期间,由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工业处督导调查工作.
十、调查进度安排 调查工作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20日前, 完成调查方案报审及调查问卷在数据采集平台上的布置工作.
(二)10月1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三)10月20日前,完成调查问卷的审核、汇总工作.
(四)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的撰写. 十
一、关于数据开发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工业处负责数据开发、全市分析报告撰写及发布工作. 北京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业疏解 专项调查问卷 表号:京调专统5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北京市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75号 单位详细名称:有效期至:2015年12 月31 日止 本次调查是为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了解北京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业疏解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表需要贵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填报,感谢您对政府统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