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5-01-09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4、本项目各包不允许分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项目概况 为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均安镇承租到期的6所公办中小学学校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承包经营. 具体情况如下(见下页): 学校饭堂基本情况及包号设置情况一览表 包号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人) 教职工人数 (人) 就餐人数(人) 餐标情况(含教师)(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饭堂餐饮许可证等级 饭堂总面积(m2) 厨房总面积(含配餐间)(m2) 餐厅总面积(m2) 餐厅容纳人数(每批次)(人) 早餐 午餐 晚餐
01 文田中学
2000 160
2050 2100
2050 早:3元午:7元晚:7元A2742
550 1400
1384 02 建安中学
1700 142
650 1200
950 早:3元午:7元晚:7元A936
410 526
800 03 中心小学
1993 120
0 1680
0 午:6元A2700
500 2200
1300 南沙小学
1329 83
0 930
0 午:6元B827
200 627
300 星槎小学
1068 66
0 680
0 午:6元B500
65 373
380 顺峰小学
1269 73
0 1012
0 午:6元A2508
504 2004
1012 注:
1、本招标文件中的人数为参考数值,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并承担相关投标风险.
2、本项目统一组织踏勘:踏勘时间:2016年7月28日;
集合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三、承租经营范围
1、中学食堂按学校需求经营早餐、午餐及晚餐,小卖部按学校要求经营.
2、小学食堂按学校需求经营午餐.
四、各包号服务要求
(一)包号01 文田中学饭堂及小卖部承租管理
1、项目内容 文田中学小卖部(兼饭堂)承租,厨房面积约550平方米,学生饭堂用餐面积约1400平方米,老师饭堂用餐面积约120平方米,小卖部面积约50平方米.学生每人每日三餐共约17元.
2、承租期限:3年,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承租范围:承租经营 文田 中学小卖部,同时必须无偿为采购人经营管理饭堂.
4、管理要求: (1)小卖部 A.中标人经营范围只准在小卖部内,种类包括面包、点心、饮料、小食、文具及日常生活用品等,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采购人所规定的要求.不准向学生售卖烟酒. B.中标人应自觉遵纪守法,售价不能高于均安镇同类商品零售价. C.中标人出售所有食品必须符合 食品卫生法 ,严禁出售发霉、变质、伪劣及过期商品,如有发现,校方有权报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处理并即时销毁.如出现安全事故,即时取消承租管理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D.中标人的经营时间规定为:早上6:20~7:00,中午11:30~12:30,下午5:15~6:40,上课期间(含课间)、晚上6:40后停止营业(具体经营时间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去安排). E.中标人必须搞好经场地及附近环境清洁,及时清扫食品袋、纸盒、塑料瓶、雪糕筒及杂物垃圾,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的工作.学生所购食物,中标人负责监督学生在饭堂内解决,不得带进教学区,否则,由中标人派清洁工到教学区负责清理食物垃圾. F.经营场地的维修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在小卖部内生火,如需扩大经营,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G.有关小卖部经营许可证、有关部门的检查以及经营相关的管理税费、保险费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饭堂(饭堂的管理模式是以中标人提供无偿管理为原则) A.采购人提供现有场地及属于学校厨房的全部设备、厨具给中标人使用(清单另附),承包期满如数归还,凡有损坏和损失要如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