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2-01

剩余部分进入项目北面建设路污水管网. 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富源县中安镇,属于富源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污范围,建设单位已于2014年12月1日到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了相关排水证明,排水意见提出,项目产生的废水由相关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后外排至东门河堤DN700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集至富源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小黄河. 项目排水管网图见附图: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布置图.

2、消防 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并配置灭火器.消防水源以城市自来水作为给水水源.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室内消防用水量35L/s,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消火栓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

3、供电、能源及通信 本项目供电电源直接从城市10kv供电线路引入三相四线制进行供电.设一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重要负荷的备用电源. 项目拟使用能源包括电能和液化天然气. 项目内电话、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均由项目外的城市通信管道线路接入.

七、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139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6万元,占总投资的2.58%.环保投资构成见表下表. 表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明细表 时段 类别 污染源 环保设施 投资(万元) 备注 施工期废气 施工扬尘 洒水降尘、易散失物料露天堆存设置防尘遮盖等防护结构、高度不低于2.5 m的施工围挡.

10 可研提出 滞尘防护网、租用洒水车等.

5 环评提出 洗车平台、进出口铺设钢板等.

20 环评提出 废水 施工废水 临时沉淀池,临时排水沟,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3 可研提出 固废 建筑垃圾 经分拣回收可利用部分后,其余不可利用部分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

15 可研提出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桶,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0.6 运营期废气 居民楼生活油烟 建筑内部设专用烟道,油烟通过专用烟道自所在建筑顶层天台排空.

20 可研提出 废气 地下车库及备用发电机废气 废气经机械抽排风装置集中抽排后排放,地下车库通风换气次数不宜低于6次/h.

20 可研提出, 环评补充 废水 生活废水 化粪池

60 可研提出 雨污分流 雨水、污水管网.

80 可研提出 中水回用 中水管网及提升泵站. 中水处理站 处理规模40m3/d.

50 可研提出, 环评补充 噪声 供水泵、风机、污水泵、备用发电机等 基础减振、弹性连接、加装隔声罩等措施.

20 可研提出 环评补充 交通噪声、生活噪声 限速、禁鸣等标示. / 计入环保宣传费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箱及垃圾收集房,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5.0 可研提出 环评补充 化粪池、中水站污泥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0 可研提出 生态环境 绿化面积1366.5m2.

30 可研提出 环境管理 环保宣传、竣工验收等.

6 环评提出 合计359.6

八、项目周边关系 本项目选址位于富源县中安镇金城路东侧、建设路南侧.项目西侧为金城路、隔金城路有富源县金豪贸易有限公司住宅楼、商铺,西南隔金城路为人民医院,南侧为富源县德鑫集团有限公司大楼,东侧为太和社区居民房,北侧为建设路、隔建设路有富源县供销社大厦.详见附图:项目周边关系镜像图.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占地属于富源县规划建设用地,原为中安镇太和社区集体用地,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主要为场址上原超市商业活动产生的废水和垃圾,目前项目场地已经三通一平,因此这部分污染源已不存在. 原有建筑拆除工作由原单位太和社区进行,现场调查,没有环境遗留问题产生. 本项目位于富源县城主城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周边市政道路过往车辆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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