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5-04-23

同时抄送税务、海关部门."受影响企业"认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受影响职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1.受影响的在岗职工.具体人员由企业按照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条件和比例确定,并在提交"受影响企业"申请时,将《企业受影响职工花名册》报经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受影响的离职职工.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相关职工可向原就业地或常住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受影响职工个人申请表》,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生活困难相关证件.生活困难相关证件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扶贫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困难(特困)职工证等. 经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

同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个人申请"受影响职工"认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组织实施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承担认定工作的具体经办机构,制定操作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加强宣传落实.各地要深入企业、产业园区、社区基层,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使相关企业和职工及时了解认定条件、流程,以及可以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和服务.相关企业和职工申请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和服务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实名制信息系统对其是否属"受影响企业"或"受影响职工"进行核验,不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受影响企业和职工享受扶持政策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

(三)加强政策评估.各地要密切跟进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评估政策成效并提出意见建议.省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各地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情况、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全省就业态势等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对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条件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解释.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报告. 附件:1.受影响企业申请表 2.企业受影响职工花名册 3.受影响职工个人申请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 受影响企业申请表 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实际生产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号码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企业用工情况 参加社会保险员工总人数 人;

其中参加失业保险员工总人数 人. 2018年10月1日以来新招员工数 人2018年10月1日以来减员人数 人;

其中因生产经营困难减员人数 人. 企业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上一年度末) 万元

1 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打"√"选填)

2 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打"√"选填)

3 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打"√"选填) 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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