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5-06-05
东莞市关于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 广东省教育厅: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64号,以下简称 专项督导通知 )要求,我市于2017年10―11月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组织开展了市、镇(街道、园区)的全面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 20条底线 自查组织情况.接到 专项督导通知 后,我市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本市不带县的情况,下发了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东教督函〔2017〕20号),以镇(街道、园区、市直属学校)为单位,组织了34个镇级督导组(33个镇街督导组和1个市直属学校督导组),对照义务教育 20条底线 要求,对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目前在 全面改薄工作国家督导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 国家督导管理系统 )显示的253所公办小学和初级中学,以及在国家督导管理系统尚未显示的5所完全中学和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办学基本条件进行了全面初查,并将结果录入国家督导管理系统.在镇级全面初查的基础上,再根据粤府教督函〔2017〕64号关于市级复查和录入不少于5%的要求,组织了4个市级复查组,对24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1所国家督导管理系统目前尚未显示的完全中学)进行了市级复查,将市级复查结果录入国家督导管理系统.

(二) 20条底线 自查情况.截至2017年11月8日,累计对全市259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中 20条底线 达标学校247所,不达标学校12所,全市达标率为95.4%. 底线要求 的分镇和分项目达标情况分别如下: 表1: 底线要求 达标情况统计表(分镇统计) 序号 镇级单位 学校达标情况 备注 总数(所) 达标数(所) 不达标数(所) 达标率(%) 全市合计

259 247

12 95.4% 259所学校含目前未在国家督导管理系统上的5所完全中学和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1 市直属学校

5 5

0 100% 含未在系统上的1所完全中学和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均达标.

2 莞城街道

8 7

1 87.5%

3 石龙镇

7 6

1 85.7%

4 虎门镇

20 18

2 90%

5 东城街道

13 13

0 100%

6 万江街道

11 10

1 90.9%

7 南城街道

10 10

0 100% 含未在系统上的1所完全中学,达标.

8 中堂镇

9 8

1 88.9%

9 望牛墩镇

5 5

0 100%

10 麻涌镇

8 8

0 100%

11 石碣镇

6 6

0 100%

12 高墩

6 5

1 83.3%

13 道蛘

8 6

2 75% 含未在系统上的1所完全中学,达标.

14 洪梅镇

4 4

0 100%

15 沙田镇

4 4

0 100%

16 厚街镇

15 15

0 100%

17 长安镇

9 9

0 100%

18 寮步镇

11 11

0 100%

19 大岭山镇

9 9

0 100% 含未在系统上的1所完全中学.

20 大朗镇

15 12

3 80% 含未在系统上的1所完全中学,达标.

21 黄江镇

6 6

0 100%

22 樟木头镇

3 3

0 100%

23 清溪镇

5 5

0 100%

24 塘厦镇

7 7

0 100%

25 凤岗镇

7 7

0 100%

26 谢岗镇

4 4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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