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5-06-20

7、尹瑞宾,永安水泥公司制成分厂厂长,负责制成分厂全面工作.未监督落实清库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未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永安水泥公司依据企业规定给予其降职处分.

8、龚万会,永安水泥公司生产安全部安全环保处处长,负责外委施工单位资质、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审核.工作失职,对承包方人员资质及关键资料漏审漏核,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永安水泥公司依据企业规定给予其降职处分.

9、李红伟,永安水泥公司生产安全部部长.未认真落实制成分厂和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永安水泥公司依据企业规定给予其降职处分.

10、杨建敏,永安水泥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失察,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企业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11、李利民,芝田镇政府安监办科员.作为芝田镇安监办分包永安水泥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永安水泥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由于其对企业日常监管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实,在发现该企业停产期间仍存在 设备检修 的施工作业后,仅以口头要求企业 检修期间注意安全管理 的方式落实监管,未进一步对该检修施工的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未及时发现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此,李利民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其警告处分.

12、周林方,芝田镇政府安监办主任.负责芝田镇辖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于其安排部署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在其配合市质监局对永安水泥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以 企业是否落实停产 作为检查的标准,而未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设备检修 施工进行科学的统筹安排,未及时发现永安水泥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此,周林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13、贺红兵,原市科工信委(现巩义市科工信局)安监科科员.分包芝田镇行业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永安水泥公司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由于其对行业管理责任落实不力,虽然依托芝田镇安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