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5-07-14 |
三、实施内容
(二)益青公司继续承担的政府职能 之
7、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由益青公司按原来的规定进行管理 .青食股份集体股的上级主管单位变更为益青公司. 综上,益青公司作为青食股份集体股的上级主管单位,其主体性质虽历经变更,但原隶属于青岛第一轻工业局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先后由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益青公司延续和承继;
益青公司作为青食股份集体股上级主管单位的最终承继主体,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基本情况 之 三 公司股权结构 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
4、集体股股权转让前,由益青公司代为管理的具体依据及治理实际情况 中补充披露益青公司对青食股份集体股履行管理职能、代为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 益青公司系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的通知》青政发【1992】19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1995】145号,在青岛第一轻工业局基础上,经过青岛市政府按照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建,并在原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基础上改组、改制而设立,由青岛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独立法人组织,其继续对隶属于一轻局的集体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 根据益青公司1996年4月设立时的《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章程》的第五条规定: 经青岛市政府授权,公司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子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职权,代管所属集体企业的集体资产.依法独立支配被授权经营范围的资产,并享有包括资产收益、处分、重大决策、委派产(股)权代表等在内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 根据益青公司1997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委派房建设同志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集体股股权代表的通知》【益青组字(97)99号】和《关于房建设同志推荐职务的决定》【益青组字(97)101号】等文件,以及自1996年4月益青公司成立至集体股转让前的期间内的青食股份相关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等资料,自1996年4月益青公司成立时起,青食股份历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人选均由上级主管单位益青公司推荐提名;
在上述期间内,益青公司推荐的董事均出席青食股份历次的股东大会,并代表青食股份集体股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益. 根据《轻工业企业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轻总经调[1997]2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全国各级轻工业企业主管部门、联社是本地区、本部门轻工业集体资产的主管机关,在总会、总社的业务指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轻工业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 综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青食股份集体股转让前,益青公司一直按照青岛市政府的授权持续履行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系青食股份集体股(集体资产)的上级管理单位,并持续代表集体股行使股东权利. 会计师认为,公司由益青公司代为管理的依据充实、完整. 主办券商、律师认为,依据上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文件及青食股份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等文件,青食股份集体股转让前,益青公司一直按照青岛市政府的授权持续履行对青食股份集体股的管理职能,系青食股份集体股的上级管理单位,并持续代集体股行使股东权利. (2)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变更对申请人经营的影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