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31
宿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9月1日至30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宿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9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为切实抓好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省环保督察组要求,对照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问责,下大气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保护好 天蓝、地绿、水清 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减少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煤能源消费比例,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坚持 重环保、治污染、强机制 ,确保整改措施落实、不落实到位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解决、不解决到位不放过,确保追责问责、不追责问责到位不放过,确保长效机制建立、不建立到位不放过.

(一)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梳理、再布置、再安排,拉条挂账,狠抓落实,办结销号,重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后督查,避免出现反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各有关县区、部门完成线索查处及 回头看 工作,并做好整改档案的汇总整理.对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及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将2类14个方面78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转交给各县区、园区、市直部门等有关责任单位.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销号整改,以 不贰过 的态度,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改彻底、改到位.结合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落实突出环境问题全覆盖,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全市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举一反三,全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制度.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扩大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不留死角,并切实抓好整改;

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保护力度、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等措施,严防问题反弹,巩固督察整改成果.

(三)明确目标,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三大战役.到2020年,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2%,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整改措施 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差距.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从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存在自上而下逐级衰减现象.个别地方、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在县区、乡镇层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足、意识不强、谋划不够,在贯彻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时,存在执行不到位、责任不够实、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要求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各级党政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有关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两个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3.坚决摒弃 干环保工作是替环境保护局干的 等错误认识,按照 抓发展就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就必须管环保 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健全完善定期会商、督察督办、综合考评、问责处理等相关工作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行业环保工作,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 大环保 工作局面. 4.各县区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问题二:责任落实有不足.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但督察发现,仍存在 一岗双责 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市直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区、乡镇对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不能严格执行到位,环保工作 最后一公里 尚未完全打通.在 清废2018行动 中,少数地方固废排查为零报告,但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督察中发现存有问题.徘(金海大道段)排污口整治问题,城管局与宿州经济开发区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该排污口至今未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责任人: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要求和措施: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检查、督察,加大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 2.严格落实《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三:工作推进有欠缺. 少数部门和县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导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标准不高,力度不强,效果不好.如宿州城东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问题,两次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萧县、徘粝亍⒘殍档鹊鼐嬖谌牒优盼劭谡尾坏轿晃侍.省督察组发现萧县境内被外地倾倒垃圾,但当地一直未及时发现处理,反映地方环保工作敏感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宿州市虽实行 河长制 和 一河一策 ,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到位,沱河关咀断面、石龙湖等水体水质长期超标.畜禽养殖存在污染,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不彻底.黑臭水体治理进度较慢,控源截污措施不完善.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管各园区 责任人:朱卫东、张金海、孟丽华,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管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要求和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环保工作的敏感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追究. 2.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 回头看 ,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实行挂图作战,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城东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在完成一期规划管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努力做到污水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运营管护.积极推进在线联网、厂内安全管理及运营管理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改管网错接、乱接、混接问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运用探测仪器、蛙人、气囊封堵等专业技术及时检查修复,确保污水管网无渗漏,污水有效收集. 3.对入河排污口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对超标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切实可行的入河排污口管理机制,加强清理和整治,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开展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设置和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4.深入开展巡河行动.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河长巡河制度要求,切实开展巡河,规范巡河记录,在巡河过程中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形成闭环.集中力量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宿州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办发〔2018〕30号)、安徽省环委办《关于印发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标准的通知》(环委办〔2018〕78号)和市环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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