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8-09 |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 1.3 应急预案体系- 1.4 工作原则- 1.5 适用范围 - 2. 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 2.2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3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 2.4 人员替代- 3.预防与预警 -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 3.2 信息报告- 3.3 事故分级 - 3.4 预警行动 - 4.应急响应- 4.1 应急程序- 4.2 响应分级- 4.3 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 4.4信息发布- 4.5 响应结束 -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保险 - 5.3工作总结与评估- 6.应急资源数据库 - 6.1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6.2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 6.3 应急救援专家保障- 7.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7.2 预案的更新- 7.3 预案的编制与解释- 7.4 预案的实施- 8.附件- 附件1:赤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录 - 附件2:赤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表 - 附件3: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原则- 附件4:赤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调集表 - 附件5:危险性分析 - 附件6:赤壁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细则- ?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进一步增强我市对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结合赤壁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湖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367号)、 《赤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应急预案体系 赤壁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是在赤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内,由赤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烟花爆竹企业应急预案构成. 1.4 工作原则 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赤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等烟花爆竹事故.具体为: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超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3)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2. 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市设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1.2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负责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全面工作. 2.1.3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的抢险救援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作. 2.1.4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