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5-09-06 |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征收依据
(一)征收目的 因民航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范围 住宅:尤渡里49号、尤渡里50号、尤渡里51号、尤渡里52号、尤渡里53号前、尤渡里53号后、尤渡里54号、尤渡里55号、尤渡里55-1号、尤渡里56号、尤渡里57号、尤渡里58号、尤渡里59号、尤渡里60号、尤渡里61号、尤渡里62号、尤渡里63号、尤渡里64号、尤渡里65号、尤渡里66号、尤渡里67号、尤渡里68号、尤渡里69号、尤渡里70号、尤渡里71号、尤渡里72号、尤渡里73号、尤渡里73号后、尤渡里74号、尤渡里75号、尤渡里76号、尤渡里77号、尤渡里78号、尤渡里79号、尤渡里80号、尤渡里81号、尤渡里82号、尤渡里83号、尤渡里84号、尤渡里85号、尤渡里86号、尤渡里87号、尤渡里88号、尤渡里89号、尤渡里90号、尤渡里91号、尤渡里92号 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内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项目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房屋评估
(一)评估机构选择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1〕3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被征收人多数决定,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依法公证,确定江苏铭城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评估基准价格及时点 本项目的预评估基准价格为6006元/平方米,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实施补偿价格为8000元/平方米.
(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情况,按照《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锡房联〔2011〕10号)、《关于修订的通知》(锡房联〔2015〕8号)及相关规定评估确定.
(四)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处理方法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补偿政策
(一)面积认定 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如公房租赁合同上记载为使用面积的,由评估机构换算出建筑面积). 未登记建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由区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二)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的补偿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需购买定销商品房的,按规定持定销商品房准购证购买.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10%的货币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