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5-10-12

对未经同意服务期不满五年的,从离开教育岗位之日起,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000元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资助金.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市委陈晋永常委为组长,市政府史思泉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晋江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二)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定期走访教育人才所在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教育人才的工作情况,帮助申请兑现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加强跟踪考核,每年向晋江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教育人才工作情况.

(三)教育人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终止其享受相关待遇,追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有关给予教育人才本人的相关补贴经费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九、附则

(一)同时符合本市多项鼓励政策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按最高标准兑现.

(二)本意见由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文件自印发之日三十日后执行. 抄送: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副调研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市人武部部长. 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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