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5-11-20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立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身份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为兼职的董事或监事.工会主席一般应作为职工董事的候选人,工会副主席一般应作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二)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都要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其他公司制企业,提倡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具体事宜由公司工会与企业行政方协商决定.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

(一)与本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能正确处理国家、出资者、企业、职工多方利益关系,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任职条件.未担(兼)任工会主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依法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公司工会根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和公司确定的人数,制定选举方案.

(三)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公司党组织审核.公司工会负责人一般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首推候选人.

(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介绍候选人简历,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获得应到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方可当选.

(五)张榜公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名单.

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勤奋敬业,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爱护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三)准确把握职代会及其专委会、联席会所作决定或所持意见,并据此参与决策或监督.

五、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

(一)在董事会中,职工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参与审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改革,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参与审议决定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在监事会中,职工监事代表公司职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参与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参与对董事会、经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

(三)职工董事与其他董事、职工监事与其他监事享有同等权利.在工作过程中,有权对公司经营、改革发展状况及相关业务进行咨询,查阅相关资料,阅读有关文件,公司应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落实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董事会、监事会有关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要求记录在案.

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制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就职工董事与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议案审议和职工监事参与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规范咨询、论证、通报、收集意见等工作步骤和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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