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3-10 |
同时我司将不断加强各分包单位的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分包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我司之总体要求. 4.4 协调方式 本工程的配合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协议执行: 4.4.1 配合工作的范围及内容: (1)本工程的配合工作是指: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合同工作量的工作配合;
专业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工作的配合. (2)总包单位应对专业分包单位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期间顺利完成合同内容而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和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为专业分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办公和员工的住宿条件;
②为专业分包单位所需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及人员提供垂直运输条件;
③为正常施工提供必要的水、电等资源;
④为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公用脚手架的使用(专为专业分包单位搭建的脚手架除外);
⑤为正常施工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⑥提供临时道路和临时生活设施给专业分包单位使用;
⑦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设备)和临时消防设施的使用;
⑧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的统一排放;
⑨配合专业分包单位正常施工所需开(补)孔(洞). (3)专业分包单位应自觉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管理,配合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落实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有关问题的整改,确保在总包单位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完成分包合同的内容. 4.4.2 总包单位责任: (1)大力宣传安全文明施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按照工程量的大小以及需占用临时场地、施工人员的多少等情况确定所需临时办公和住宿条件,并提供给专业分包单位.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接驳口给专业分包单位,并满足其需要,以方便专业分包单位施工. (4)提供各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给专业分包单位,并统一综合协调现场的使用,以利全部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