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3-31 |
(二)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县乡两级科学发展的综合考核,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所占权重高于5%,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引导,落实责任.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县乡两级政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考核局、县发改局、县财局、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全县 三品一标 农产品生产基地(含蔬菜、林果、畜牧、水产、食用菌)、省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基地、水产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超市、农资经营店(点)等生产经营主体年内都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县政府负责与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与本辖区内的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各生产单位100%落实生产记录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屠宰企业要落实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办法 ,对出现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追究责任.在全县范围内100%建立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 黑名单 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达到100%;
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 瘦肉精 检测等制度;
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
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药局、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四)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县政府组织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食药局修订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到 100%.发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 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或 市场+基地+农户 等示范模式,建设一批 统一供种供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 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蔬菜果品标准园、蔬菜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牧标准化养殖场、现代渔业园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县政府建立健全奖励机制,鼓励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山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科学推广应用食用农产品生产标准,创建省级农业生产标准化基地,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县农业部门负责种植业 三品一标 的认证面积占种植业使用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达60%以上.畜牧局负责主要畜产品的无公害获证占同类畜产品商品量的80%以上,畜牧业标准化饲养水平达到75%以上.水产主管部门负责水产品 三品一标 的产地面积认证率达到55%以上.县农业局要在全县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应用,大力推广实施肥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高科学用药和农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秸秆还田、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新型肥料应用,做到科学精准施肥,切实减少化肥用量和肥料流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食药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