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3-31 |
(五)切实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各级监管部门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依法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全面落实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准入制度,把好农资生产经营资格关和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对从事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取缔生产经营资格或实行 黑名单 制度,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清查辖区内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农资门店,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农业局、畜牧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个体监管名录制度、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达到100%,限制性区域实行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进销货台账、购销凭证和索证索票制度及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整治标准达到100%,确保农资产品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组织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批发企业为龙头的连锁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提高放心优质农资的覆盖面.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加大执法监管和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查处 非法添加 、 制假售假 等违法违规案件,并积极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六)全面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各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检测结果由县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检测计划,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
8000 个(农业2000个、林业2000个、畜牧800个、食药32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
600 个(农业200个、林业150个、畜牧80个,食药170个),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定性检测不少于
7200 个.监管部门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建立产品自检制度,抽样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县生产的蔬菜水果中的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的 瘦肉精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食药局、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七)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农业、林业、畜牧、公安、食药、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 三品一标 和检验不合格农产品处罚率达到100%.实施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线索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等机制,及时曝光有关案件,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要达到100%.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秋等农资使用高峰季节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食药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