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6-04-01 |
10、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到不良履约情况消除: (1) 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经检验不合格,或总包工程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
(2)承包人未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影响工程质量;
(3) 承包人未严格按照设计或规范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5)承包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6)承包人无故停工;
(7)承包人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发包人、监理的指示. (8)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实际施工人工资的.
六、质量保证标准:按照《技术协议》、施工图纸、国家相关规范验收,经验收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设备及材料供货及其供货范围内、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负全面的责任,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及不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的建安工程、设备、材料等应及时给予修理或更换,以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详见《技术协议》.
七、设计
1、设计文件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甲方技术协议要求的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总目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建质【2008】216号)的规定. 1.2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在初步设计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发包人对承包人设计管理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发包人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1.3在承包人发出施工图后,包括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的修改完善或补充等所有变更,须在变更和补充前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发包人发现设计内容遗漏或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或甲方技术协议的要求,承包人应在确保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更正、补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费用.承包人的更正、补充不得导致项目功能、水平的降低,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4如发包人提出合同、《技术协议》范围内的有关设计、技术上的问题(包括调试及排除设备故障技术)和要求时,承包人应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图纸. 1.5承包人在设计、制造、施工中不得降低标准,若发包人发现有降低标准的情况发生,则承包人必须调整修改至合同规定的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以及交付份数. 2.1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10份.技术资料交付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2.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上述相关书面竣工图、竣工资料2份及电子版2套.
八、设备、材料供应及质量检验
1、供应及质量检验 1.1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全新产品,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供货厂商均应满足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相关规定要求,并按此进行采购、配套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并须经发包人的验收和确认.发包人的验收和确认并不免除乙方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一切责任. 1.2设备、材料交货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3发包人有权要求对设备、材料提出进行第三方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