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8-17 |
一、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4〕82号)等文件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查清全省各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属性信息和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为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提供数据依据,建立、完善省、市、县(区)三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按要求编制最新《滨湖区行政区划图》,交付电子版并印制500张.
二、工作目标 在认真评估、完善前期地名普查成果的基础上,本着 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全面提升 的原则,以2014年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深入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国内外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补充完善地名信息.补充调查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新生地名,充实完善前期地名普查内容. 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地名管理相关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地名审批、宣传和使用.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提升地名普查图形系统.全省地名普查地图统一采用1:1万地形图,实现地名属性数据库和地名矢量电子地图100%链接. 完善地名标志信息库. 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与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汇总地名数据,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地名普查档案.规范地名普查文件资料归档立卷工作,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在普查成果基础上,编制最新《滨湖区行政区划图》,交付电子版并印制1000张.
三、项目内容 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为地名分类基本依据,将本行政区域内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地名及其属性信息普查清楚、上图标注并建立滨湖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和滨湖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具体内容按照《江苏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普查区域及范围 区域: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区域全境. 工作内容:
(一)补充调查.补充调查2011年至2014年新增、变化和消亡的各类地名的基本情况、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必要时进行实地踏勘、测量地理坐标和拍摄影像.
(二)充实完善.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充分利用地名图、录、典、志和地名审批材料等成果资料,加强对地名含义和沿革的调查研究,保证地名信息详实准确和相关信息应填必填.
(三)规范地名.结合贯彻《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完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引入社会征集、专家论证等机制,提高地名管理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对有指位作用的无名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