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6-10-16

132 附属诉讼

132 赞成按条件收费的论

133 寻求司法的渠道

133 分散诉讼所涉及的财务风险

133 杜~琐屑无聊或理∪醯纳晁靼讣

133 容许消费者有选择以及促进订约自由

134 把律师与当事人的利益连成一线

134 使收费结构与其他司法管区一致

135 其他有关的事宜

135 申索中介人

135 英格兰对申索中介人的规管

136 香港申索中介人的运作

137 在立法会的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中透露的资料

138 有关的规例和规则

139 政府当局对於申索中介人的政策

141 容许法律执业者采用按条件收费的安排对 申索中介人的影响

141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

142 关於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的一些统计数字

142 为何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不聘用律师

145 其他调查――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计划

147 金玛伦与简雅思较早前的调查研究

148 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

153 消费者委员会的消费者诉讼基金

154 对大律师的影响

156 改革建议

159 第7章 改革建议

160 小组委员会的谘询文件

160 谘询工作

161 应否准许采用按条件收费方式?

161 对於建议订立的按条件收费机制的意见

161 反对推行按条件收费的人士所持的论

161 我们的评论

162 寻求司法的渠道

163 为中等入息阶层提供寻求司法的渠道

163 强化寻求司法的渠道

163 反对者的论

164 英国下议院的宪制事务专责委员会

165 事后保险

167 英格兰在事后保险方面的问题

167 香港经营事后保险的前景

168 在没有事后保险的情况下推行按条件收费

168 扩大法律援助辅助计划

169 受谘询者的回应

169 我们的意见

171 设立私营的按条件收费法律援助基金

172 对於按条件收费的法律援助基金的意见

174 英格兰民事司法委员会报告书U《改善寻求 司法的渠道―― 资金来源的选择及按比例的讼费》

175 英格兰其他的组织

175 我们的评论

176 建议设立的基金的收费安排U按条件收费还是 正常收费?

176 按条件收费法援基金应由法律援助署营运 还是独立运作?

178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按条件收费欠缺吸引力, 采用按条件及按判决金额两种收费安排 的按条件收费法援基金又会否成功?

179 按条件收费法援基金的申请资格

179 不同计划之间的竞争

180 与私营机构之间的竞争

181 中小型企业及有限公司

181 案情审查

182 上诉小组

183 调解

184 调解的好处

184 基於诉讼人无理地拒~接受调解而作出不利 的讼费令

185 建议订立的机制

186 妥当的保障

186 英格兰及威尔斯的法理学

187 调解与按条件收费法援基金的交接面

187 按条件收费法援基金所适用的案件类别

189 上诉

192 分担费比率及收费

192 结论

193 第8章 各项建议总览

194 附件 对《按条件收费谘询文件》的回应

197 导言 研究围 1. 2003年5月,律政司司长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对法律改革委员会(简称 法改会 )作出以下指示: 根愀鄣那榭,研究按条件收费的安排是否切实可行,并且研究应否准许在民事案件中采用这种收费安排,以及如采用的话,它的适用围应有多大(包括适用於哪类案件以及有何特点和限制),并提出适当的法律改革建议. 小组委员会 2. 按条件收费小组委员会於2003年7月成立,专责就现行法律进行研究和提供意见,并作出改革建议.小组委员会的成员有: 陈坤耀教授,GBS,CBE,太平绅士 (主席) 岭南大学校长 石永泰资深大律师 资深大律师 Temple Chambers 伍成业先生 香港上海蠓嵋杏邢薰 法律及合规事务主管 杜笑群女士 (任期由2003年9月至 2004年2月) 皇家太阳联合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核保及赔偿风险管理部 助理总经理 施瀚霖先生 (任期由2004年2月至 2005年6月) 苏黎世保险集团(香港) 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 袁家宁法官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陈香屏先生 法律援助署副署长 梁海明先生 仲良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梁伟文先生 大律师 Temple Chambers 陈黄穗女士,BBS,太平绅士 消费者委员会前任总干事 单格全先生 律政司 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 蔡香君女士 (任期由2005年11月起) 蠓岜O占(亚太)有限 公司总经理 萧咏仪女士 薛冯邝岑律师行 顾问律师 谢伟思先生 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合夥人 梁东华先生 (秘书,任期由2005年12月至 2006年4月) 法律改革委员会 高级政府律师 云嘉琪女士 (秘书,2005年12月至 2006年4月除外) 法律改革委员会 高级政府律师 3. 小组委员会及法改会在2003年7月至2007年5月,共举行了18次会议,探讨上述研究课题.此外,小组委员会的成员也曾在多次非正式的会议中,以及透过通信,交换意见. 谘询意见 4. 小组委员会在2005年9月发表了一份谘询文件,徵求社会人士的评论和意见,其后收到超过80份书面回应.大部分的回应者都提出非常重要的意见.附件载录提交过书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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