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6-10-31 |
四、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各级责任.各地要强化 行政检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 相结合的考核督查机制,提升监管的公信力.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完成政策告知、确认公示、第三方核查、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 规定动作 .围绕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继续推进和完善县级第三方核查机制,提高第三方核查的独立性.积极探索互联网基础上的作业信息监测监督方法.各级农机、财政和乡镇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按照《2017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苏农环〔2017〕3号)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作业面积核定、补助资金汇总和兑付工作,加强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乡镇政府的农机、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政策告知、汇总审核、村级公示、农户确认等工作,并建档立册;
各类补助对象要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对申报的作业面积、补助资金负责.
五、开展专项调研,科学编制方案.2018年坚持以 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 原则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秸秆还田作业能力和多种形式利用状况调查摸底,加大统筹力度,研究推进落实措施,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具体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和重点,研究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参考附件2的格式进行编制.各县(市)实施方案需由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市级负责汇总各市辖区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各县(市、区)实施方案电子档同时报送省级.
六、强化过程监督,优化绩效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联合审计、监察、第三方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在夏秋两季秸秆还田作业期间,各市、县要加大现场作业检查和指导力度.省级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人对秸秆还田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在各地绩效自评价的基础上对各地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档案管理及材料上报工作,认真完成专项信息、夏秋作业进度隔日报表和年终总结等报送工作,按规定及时做好补助清册和相关工作流程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附件:1.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 2.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样式)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 为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农机局《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29号)要求,发挥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效应,扎实推进我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经会商省财政厅同意,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思路、实施范围及年度目标
(一)总体思路.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保持基本稳定,省级作业补助资金继续实行直补.坚持以 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 原则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省级作业补助资金根据各地种植面积、机具保有量、补助标准、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切块下达至市(市辖区)和县级政府,补助资金由各地包干使用.补助对象和操作程序等具体内容由市(市辖区)和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