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5 |
(5) 适应规划管理的原则,强调规划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第7条 本次规划由规划文本、图则、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规划图纸四部分构成,其中规划文本、图则具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技术资料汇编、规划图纸是对前面二者的解释,在规划文本中明确指定应按规划说明书执行的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8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夏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依法按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规划结构 第9条 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是:黄河金三角休闲会展区,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文化生态旅游为主的宜居城市. 第10条 规划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为8.0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7.69平方公里.中心区规划人口规模为6.5万人. 第11条 规划结构 规划区的总体结构概括为 一心、两轴、两带、三区、三组团 . 一心:即东风街与新建路交叉口形成的城市中心. 两轴:即沿东风街形成的城市东西向发展轴和沿康杰路形成的城市南北向发展轴.两轴是集文化休闲、体育运动、商业购物、餐饮娱乐、商务洽谈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轴线;
两带:即红沙河、白沙河滨河公园.依附红沙河、白沙河,构建两座南北呼应的城市生态及建筑空间景观带,将极富现代感的建筑群与滨河公园相结合,让人们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充分享受蓝天碧水的自然美;
三区:即中留水库生态涵养区、中部城市构建区和东部瑶台山风景旅游及温泉产业发展区. 三区 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要点,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共同构建环境、产业、建设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三组团:即西部旧城改造发展组团、东部新城建设组团和东南部文化行政及疗养组团. 城市中心区规划在白沙河北岸,康杰路与东风街交叉口,处于整个城市规划区的核心位置和关键地段,它的建设内容包括大型商场、办公楼、广场和公共绿地,作为城市中心满足全县人民购物休闲需求.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控制 第12条 土地利用 规划区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七大类.规划区各类用地面积及比例见附表3――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第13条 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以多层、高层住宅用地为主. 规划区居住用地共计391.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50.92%. 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较集中的中心居住用地,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净地块容积率不得超过3.0. 居住配套设施用地依据人口规模测算而设置,小学(13所),托儿所、社区活动中心等依据建设需要自行设置.
第二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控制 第14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占地共计61.44,占总建设用地的7.98%.本次规划对部分现状已建成地块予以保留,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委会和社区管理设施不单独设置用地,结合居住区中心布置,居委会按1500到2000户设立1处,社区管理相当于物业管理机构,可与居委会结合布置. 第15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位于东风街、禹王大道、新建路和解放路的行政办公用地,另外在新城区禹王大道两侧规划部分行政办公用地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行政办公总用地为19.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7%. 第16条 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集中在禹王大道两侧,另外可在居住社区内结合会所设置小型图书馆和文化娱乐场所以满足居民需要.文化设施用地合计14.2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5%. 第17条 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集中在原太三线、东风街、解放路、八一街和禹王大道周边,结合原有的教育设施(中学6所,包括夏县中学、实验中学、新星中学、夏县二中、城关中学、南关中学;